認真貫徹落實《湖北省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條例》
《湖北省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于2024年9月26日經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將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全省工會將認真抓好條例的學習宣傳貫徹工作,始終堅持黨的全面領導,有效發揮黨聯系職工群眾的橋梁紐帶作用,依法履行維權服務基本職責,團結動員廣大職工為奮力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湖北實踐作出積極貢獻。
一、充分認識條例出臺的重大意義
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是法律賦予工會的一項重要職責,是我國勞動法律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促進企業健康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條例的出臺充分體現了省委對工會參與立法和民主監督的高度重視,體現了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府和社會各界對工會法治化建設的關心支持,凝聚了全省工會系統的集體智慧,是推進全面依法治省進程中的重要成果。
這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的具體行動。習近平總書記始終高度重視工人階級和工會工作,多次強調工會要認真履行維權服務基本職責,著力解決關系職工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明確要“完善勞動關系協商協調機制,加強勞動者權益保障”;省委《關于推動新時代黨的群團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作出具體安排。勞動法律法規的執行和落實直接關系到職工的切身利益,工會作為職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維護者,開展勞動法律監督是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重要途徑和有效手段。通過制定條例,以地方性法規形式明確工會具有監督職能、發揮監督作用,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支持工會依法開展勞動法律監督,用人單位應當接受和配合工會勞動法律監督,為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廣大勞動者合法權益強化了法治支撐。
這是加強勞動法律法規執行、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迫切需要。勞動關系是最基本的社會關系之一,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基石。當前,我省勞動關系總體和諧穩定,但仍面臨著許多新挑戰、新問題。工會依法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法律法規、保障職工合法權益情況進行有組織的群眾監督,能夠充分發揮源頭治理、預防在前的積極作用,及時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通過制定條例,對工會設立勞動法律監督委員會、勞動法律監督員作出規定,厘清縣級以上地方總工會、基層工會監督職責,有效發揮工會組織聯系職工最直接、最緊密的工作優勢;細化工會監督事項,與時俱進提出對平臺企業、平臺合作用工企業的監督方式,首次將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和司法監督協作寫入地方性法規,把我省實踐成果轉化為地方立法的制度供給,為推動勞動法律法規落實落地、源頭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提供了法律遵循。
這是工會依法履行監督職責,服務中國式現代化湖北實踐的法治保障。省委十二屆七次全會提出,要為奮力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湖北實踐、加快建成中部地區崛起重要戰略支點提供強大動力和體制機制保障。立足黨政所思、發展所要、職工所盼、企業所需,以改革思維深化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工作,統籌促進企業發展和維護職工權益,推動企業和職工協商共事、機制共建、效益共創、利益共享,構建企業與職工的利益共同體、事業共同體和命運共同體,更好激發廣大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在各行各業各個領域充分發揮主力軍作用,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通過制定條例,進一步健全涉工地方性法規體系,把工會勞動法律監督納入法治化軌道,實行“一函兩書”制度,對監督實施的全鏈條、全流程作出規范,完善監督保障,強化法律責任,形成工作閉環,推進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更好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服務高質量發展大局。
二、堅決落實條例各項規定
條例為工會實施勞動法律監督提供了重要遵循和科學路徑。全省各級工會將準確把握條例的立法精神和內在要求,以改革思維深化工會工作法治化,全面依法履行職責,切實增強監督工作的規范性和實效性。
夯實基礎力量,構建覆蓋廣泛的監督網絡。省、市、縣工會三級聯動、部署推進涉工法律規定執行監督專項行動,實現組織擴面、隊伍提能、監督提質。省級率先成立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委員會,帶動市、縣兩級監督組織全面覆蓋、提檔升級;以點帶面、重點攻堅頭部平臺企業和百人以上非公企業,推動監督組織向“小三級”工會拓展延伸。建立一支政治過硬、熱心服務、知法懂法的監督員隊伍,廣泛吸納勞動爭議調解員、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員、集體協商指導員、勞動領域信息員等“四員”加入,通過聘請律師、購買服務等方式充實力量,從履職條件、經費保障等方面給予支持。落實先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制度,規范管理使用《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員證》,全面開展新任培訓、定期輪訓,持續提升工會監督隊伍依法履職的能力和水平。
強化協同聯動,形成互促共推的監督合力。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推進“預防—監督—化解—執行”全鏈貫通,推動工會監督更好融入社會治理。全省縣級以上地方全面推進“工會+法院+檢察+人社+司法”工作,同向發力、多方賦能,探索建立“一站式”勞動爭議多元解紛平臺,構建上下聯動、橫向協調的工作格局,運用好信息共享、線索移送、調查配合、會商研判等機制,推動工會監督與爭議調處流程鏈接,促進“事前預防”與“事后化解”有效銜接。聯合開展送法進企業園區、進車間班組、進生產一線活動,通過加強普法宣傳、勞動用工指導、勞動爭議調解、安全生產檢查和法律咨詢服務,增強企業依法用工意識,達到“辦理一案、規范一類、治理一片”的效果,形成職工滿意、企業受益、相互促進、相得益彰的系統治理格局。
攻堅重點難點,探索精準發力的監督方式。緊盯勞動糾紛多發領域、重點行業和普遍問題,靶向發力、精準監督,解決好職工群眾“急難愁盼”。突出公平就業、工資報酬、職業傷害、休息休假、社會保障、勞動保護等方面合法權益,重點關注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農民工、靈活就業人員、勞務派遣人員等重點群體和婦女、殘疾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體,深入勞動密集型企業、市場、園區、街道等重點區域,開展專項法律服務,做實日常監督預警。建立“以上代下”監督制度,縣級以上總工會加強對下指導,必要時代行下級工會監督職責,破解基層工會不敢監督、不善監督的難題。建立健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配套機制,大力宣傳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工作動態、辦案成效,發動更多職工群眾參與監督、依法維權、得到實惠。
用好“一函兩書”,釋放剛柔并濟的監督效應。“一函兩書”是工會依法履行勞動法律監督職責的重要手段。把握時間節點,聚焦春季簽訂勞動合同、夏季發放高溫補貼、歲末支付勞動報酬等,縣級以上總工會向不特定用人單位公開發布《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提示函》,預防和消除違法用工風險隱患。通過勞動爭議多元化解、12351職工服務熱線、職工信訪、智慧工會、輿情監測等途徑,回應職工訴求,廣辟線索來源。發現違反勞動法律法規、侵害職工合法權益行為的,層層遞進、依法有序地向用人單位發出《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提示函》《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意見書》、向同級政府有關部門發出《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建議書》,推動用人單位切實改正到位。協同推進“一函兩書”與檢察監督、審判監督相銜接,打造“工會+”升級版勞動法律監督模式,為“柔性監督”提供“硬核支撐”,共同為廣大勞動者合法權益保駕護航。
三、深入抓好學習宣傳貫徹工作
全省各級工會當前的重要任務是學習宣傳貫徹條例,認真貫徹落實省人大常委會的部署要求,迅速行動,做好立法后半篇文章,精心組織條例的學習宣傳貫徹,廣泛凝聚各方共識,保障條例有效實施,營造學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濃厚氛圍。
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工會要統一思想,加強領導,將學習宣傳貫徹條例作為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工作重點,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明確工作任務,細化責任分工,加強統籌協調,全面組織實施,定期研究重要事項,及時解決實施難題,切實做到以立法促監督,以監督促和諧。
廣泛學習宣傳。各級工會要把條例作為工會系統“八五”普法重要內容,列為工會干部教育培訓重點課程,工會干部要帶頭完整、準確學習條例,強化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的自覺。運用工會宣傳矩陣,組織骨干宣講團隊,采取多種方式廣泛宣傳、深入解讀,不斷提升條例的知曉度、影響力和認同感。
保障落細落實。各級工會要聚焦主責主業,履行主體責任,堅持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推進、一府兩院實施、全社會參與的法律法規實施格局,研究制定與條例配套的制度措施,主動向黨委、人大、政府報告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加強與司法機關和司法行政部門的溝通協作,共同推進條例落地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