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實施辦法
一、法律援助對象
合法勞動權益受到非法侵害的特困職工(含農民工)、勞動模范和因依法開展工會工作而自身合法權益受到非法侵害的工會工作者、工會組織。
二、法律援助范圍
(一)因合法勞動權益受到非法侵害的特困職工勞動爭議案件;
(二)工會組織經費、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案件;
(三)經援助中心審查認定應當給予援助的案件。?
三、法律援助形式
解答有關勞動法律、法規、政策;代擬法律文書;審查勞動合同;代理非訴訟案件;擔任勞動爭議仲裁、訴訟案件代理人。
四、法律援助程序
(一)填寫《法律援助申請表》;
(二)提供本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三)提供所在單位工會出具的本人家庭經濟狀況證明和有關證據材料;
(四)援助中心審查認定,予以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