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工會建設之基層工會會員隊伍
一、會員條件
職工入會成為會員,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或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二是承認中國工會章程。
二、入會程序
由要求入會的職工向所在單位工會提出書面(口頭)申請,填寫《中華全國總工會入會申請書》和《工會會員登記表》,報基層工會委員會。
基層工會委員會接到職工入會申請書后,應當及時召開會議,研究審查接納職工入會事項。主要內容有:申請人是否符合入會條件;是否自愿;是否符合入會手續。凡符合條件和入會手續的應當批準。批準后發給其工會會員證,并通知交納會費的時間。
三、會籍管理
會員檔案管理。職工的入會申請書和會員登記表作為會員檔案材料,由會員所在基層工會負責保存管理。基層工會對所管理的會員情況進行統計、登記、建立名冊,并按照上級工會要求,及時掌握會員的流動情況,按時統計上報會員情況。
組織關系接轉。堅持職工勞動(工作)關系在哪里、會員組織關系就在哪里、會員組織關系隨勞動(工作)關系流動的原則。會員勞動(工作)關系發生變化后,由調出單位工會在《工會會員證》“組織關系接轉”欄目中填寫有關內容,并加蓋公章。會員的《工會會員登記表》隨個人檔案一并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