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紀委監委出臺辦法健全國資國企監督體系 推動“穿透監督”直達國企分、子公司
“做到組織全覆蓋、責任全壓實、監督全方位、力量全統籌、體系全融合、業務全貫通,不斷加強對省屬企業分、子公司監督力度……”11月底,經省委審定,省紀委監委出臺《加強省屬企業分、子公司監督工作辦法》。該辦法推動“穿透監督”直達國企分、子公司,是湖北省提升企業監督治理效能,加強企業廉政風險防范的又一重大舉措。
“從我省查處的腐敗案件看,國企領域大多數違紀違法問題發生在分、子公司的經營活動中,深化國企腐敗治理,必須加強對省屬企業分、子公司的監督,提升監督的穿透力。”省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說。
《加強省屬企業分、子公司監督工作辦法》按照“明責任、強力量、促融合”的工作思路,一方面,著力壓實明確企業各級黨組織主體責任,企業財務、審計、投資、法務、風險控制等職能部門的監管治理責任,構建對分、子公司多主體參與、多領域協作、多層次貫通的監督治理體系,一體推動企業風險管理體系、內部控制體系、合規管理體系建設。另一方面著力規范優化國企分、子公司紀檢機構設置,配齊配強人員力量。同時,針對一些分、子公司規模小、人員少、業務相對單一的情況,成立若干監督執紀協作區,由省屬國企總部紀檢監察機構統籌領導,通過集中辦案、協同辦案、聯動監督等工作機制創新,切實解決基層企業紀檢力量分散、監督權威性不夠的問題。
該辦法規定了省屬國企黨委的全面監督責任,明確了決策把關、談話、聽取履職情況匯報等6項具體措施,要求省屬國企加強對分、子公司經營風險管控,促進經營效益提升。另外,還建立了共同會商、信息通報、聯動監督、情況報告、線索移交5項工作機制,推動監督貫通和問題整改,形成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整改反饋的工作閉環。
湖北機場集團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監察專員張育英認為,“該辦法的出臺,可以說是省屬企業分、子公司開展監督工作的操作指南,具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指導性、操作性,必將為推動省屬企業做大做優做強提供有力支撐和堅實保障。”省國資委綜合監督處處長張奕表示,“維護國有資產安全,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是紀檢監察監督和出資人監督共同的目標。貫通協同機制整合各方力量、發揮各方優勢、補齊各方短板,對提升國資監督的專業性、時效性、精準性具有重要意義。”
除該辦法外,省紀委監委、省委宣傳部、省財政廳前不久還與省國資委聯合印發了《省紀委監委與省屬企業出資人、監管部門加強監督貫通協同工作辦法》,要求省紀委監委會同省屬企業出資人、監管部門建立定期會商機制、信息通報機制與問題線索移送機制。“該辦法打通了監督壁壘,從橫向上補齊監察短板,形成監督合力。”省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
今年1至10月,省紀委監委推動省屬國企紀檢監察機構共處置國企人員問題線索365條,立案97件,黨紀政務處分110人,挽回經濟損失758萬余元。
強化監督、懲治腐敗、推動治理,帶來了省屬國企經營效益穩中向好、量質齊升。今年1至9月,湖北省屬國企營業收入、利潤總額同比增長50.36%、21.44%,為湖北經濟增長提供了強勁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