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被"酒友"圍獵,在恭維聲中迷失自我
“以前我總以為自己是千杯不醉,每次別人叫我‘酒仙’,我都會沾沾自喜。可是想不到啊,我竟然因為這杯中之物斷送了自己的人生……”在接受審查調查組談話時,曾擔任廣西壯族自治區岑溪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書記、局長的蔡某聲淚俱下地懺悔。
蔡某中專畢業到岑溪市筋竹中學任教,之后調任岑溪市黨政機關多個部門鍛煉。在多個部門歷任相關職務多年,仕途上卻沒有更上一層樓,蔡某覺得是組織放棄了他。看不到提拔重用的希望,他漸漸失去了工作熱情,萌生了“好好享受生活”的念想。以往敬而遠之的酒局,成了蔡某心頭好。他的身影開始頻繁出現在酒桌飯局上,他的這一愛好也開始被岑溪市的一些私營老板所知曉。
2012年,蔡某擔任岑溪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一些別有用心的老板以品酒為名,紛紛向蔡某發出邀請。蔡某“有酒必到”,因在酒場上表現得豪爽大氣,讓其在一些圈子里獲得了“酒仙”的稱號。
一開始,蔡某心中還保留著一絲敬畏之心,“酒喝多少都行,錢一分都不拿”。但一次又一次醉倒,他在一句又一句的“酒仙”恭維下迷失了。
某天醉倒醒來的早晨,蔡某在自己的外套里摸到一個不知何人放入的一萬元紅包。看著黃色信封里露出來的那點紅色,蔡某放下了往日的戒備之心,失守了最后的底線,默默收下了這筆錢。此后,大肆接受私營老板宴請和禮品禮金,逐漸成了蔡某習以為常的事,那些帶著“特殊目的”的老板也成了蔡某的“知心酒友”。
2017年,一位從事工程項目建設的“知心酒友”,聽說岑溪市有一個近3000萬元的市區道路改造項目正準備招投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恰好是該項目主管部門,便向蔡某提出希望能夠“多多關照”。
聽到“酒友”有事相求,蔡某馬上聯系其主管的業主單位市政府某平臺公司相關負責人,要求其為自己的“酒友”打開“方便之門”。在蔡某的關照下,該“酒友”順利拿下項目。在項目后續施工建設過程中,蔡某還多次出面為“酒友”解決征地糾紛和通水通電等問題。“酒友”事后送上20萬元的好處費以示感謝。
作為主管市重點項目和大型公用設施建設項目的實權領導,蔡某在為“酒友”提供幫助的過程中,先后收受115萬元的賄賂款項及近50萬元的禮品禮金。
事實上,蔡某所謂的“知心酒友”,為求自保,在被調查的第一時間便把蔡某的問題交代了出來。東窗事發,蔡某后悔難當:“真想不到啊,我那些當作好兄弟的酒友竟然會出賣我.....”
2021年11月,梧州市監委指定萬秀區監委管轄蔡某涉嫌職務犯罪的問題線索。2022年4月,梧州市萬秀區人民法院對蔡某犯受賄罪一案進行當庭宣判,判處蔡某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五萬元。
“酒杯一端,原則放寬”,一些酒局飯局背后隱藏的是謀事、謀利、謀權的影子。蔡某滑向腐敗深淵,就是從一頓飯、一杯酒開始的。黨員領導干部一定要警惕“飯局”“酒局”背后的“局”,不要在推杯換盞中放松警惕,在小恩小惠前丟失原則,在商人圍獵中忘卻初心使命,最終被糖衣炮彈打倒,走向違紀違法犯罪的深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