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解讀|健全投資和融資相協調的資本市場功能
《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21日發布。決定就深化金融體制改革進行一系列部署,作出制定金融法、加快完善中央銀行制度、健全投資和融資相協調的資本市場功能等安排。
“支持長期資金入市”“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強化上市公司監管和退市制度”“建立增強資本市場內在穩定性長效機制”“完善上市公司分紅激勵約束機制”……決定圍繞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提出系列舉措。
“從投資端和融資端入手,用改革的辦法破解制約資本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有助于完善資本市場功能,增強資本市場內在穩定性。”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曾剛說。
決定還提出,加快完善中央銀行制度,暢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積極發展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養老金融、數字金融,加強對重大戰略、重點領域、薄弱環節的優質金融服務。完善金融機構定位和治理,健全服務實體經濟的激勵約束機制。發展多元股權融資,加快多層次債券市場發展,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優化國有金融資本管理體制。
此外,在完善金融監管體系方面,決定明確,依法將所有金融活動納入監管,強化監管責任和問責制度,加強中央和地方監管協同。建設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礎設施,統一金融市場登記托管、結算清算規則制度,建立風險早期糾正硬約束制度,筑牢有效防控系統性風險的金融穩定保障體系。健全金融消費者保護和打擊非法金融活動機制,構建產業資本和金融資本“防火墻”。
曾剛表示,金融領域改革是我國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對深化金融體制改革作出前瞻性、系統性的頂層設計,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加快建設金融強國,不斷開創新時代金融工作新局面。